「夜行档案」是魔宙的非虚构栏目
由徐浪、周庸讲述真实罪案故事
根据新闻报道、采访、官方档案整理而成从而达到探索人性和警示的目的大家好,我是徐浪。
最近在追斯蒂芬·金的新剧——《城堡岩》,还行。
这剧开头是这样的,一老头开车到野外,往脖子套根绳,另一头系在大树上,然后一脚油门冲了出去。
头被生生扯断,身子则随车栽进湖里,死得特别北野武。
左边仨图是斯蒂芬金的《城堡岩》,右边仨图是北野武的《极恶非道1》
这是个悬案,我看到现在,也不知道他为啥死——家庭幸福,工作卓越,即将得到一大笔奖金。
如果编剧最后没圆回来,我会去打个差评,但我相信这种设计是合理的。
因为这个世界上,就是有很多的悬案,比如我今天要讲的这件,和《城堡岩》一样,也是“水底沉尸”的案子。
死者是个14岁小女孩,被人捆上铁丝,塞进编织袋,沉入水底。
我不知道她因何而死,我也不相信警方当年的判断——他们捉到一个凶手,但很可能抓错了人。
我先讲,你读完后,觉得是不是冤假错案,可以留言告诉我。
年3月3日,台湾高雄县。
这一天,益丰砖瓦厂的老板要给砖瓦做漏水试验,去了挺久没用的水池。
刚到水池边,瓦厂老板脚跟子就软了——池中有个大编织袋,把周边水都染红了,还有挺大臭味。
老板吓个半死,赶紧向凤山警察局报案。
砖瓦厂
警方吊起编织袋后,能看出是个人形,里里外外用铁丝绑了好几圈。
这种编织袋
为保持证据完整,他们没打开袋子,送到高雄市立殡仪馆,找法医先检查。
法医到后,剪断铁丝,发现死者是一小姑娘,身上包着雨衣,头上盖着一白鹤图案的棉质丝巾,上身由里到外穿着白色内衣、卡其学生服、皮面毛线边背心、学生夹克;下身穿了一黑裤子。
部分受害者物品
姑娘左颈处有淤血,双眼突出,是勒杀所致。
手、脚皮肤已脱落,全身都泡肿了,有股腐臭味。
胃部没食物,证明死前已有一段时间未进食。
肺部没水,证明是被害之后弃尸入水。
法医判断,死亡时间大概是一周前,先勒死,后抛尸。
台湾七八十年代的法医检验证明
法医验尸的时候,警方在池底又发现了一个手提塑胶书包,里面有些书和学生证啥的。
学生证上有姑娘的名字——钟正芳。
学生用的手提塑胶书包
钟正芳她爸和她大爷,接到通知,赶紧去了高雄市立殡仪馆,她爸伤痛过度,无法认尸,最后是她大爷去看的。
她大爷根据三点,认定死者就是自己侄女:
?姑娘的穿着,和钟正芳失踪当天穿的一样
?钟正芳右眉,有个小时卡的凹痕,左手大拇下有一红痣
?学生证上的名字,就是钟正芳
钟正芳死的时候,刚满14岁,上初二,学习好,长相清秀,钢琴弹得也不错。
当时的台湾农村,钢琴很罕见,但对钟正芳家来说,让姑娘学个钢琴还能支付得起。
她爸是美和护理专科学校的讲师,妈妈是小学老师,家族是客家望族,在当地有权有钱。
钟正芳
年2月23日,学校报到日。
钟正芳骑了辆单车,去学校报到完后,和同学简静美一起,去了「随来凉」冰果室吃八宝冰。
据冰果室老板的女儿讲:「当时邻座有三名男青年,他们带了一架录音机,播着刘文正的歌曲,钟正芳嫌难听,与三名男青年发生口角,但三人却故意高声唱歌,钟正芳就付钱走了。」
她告诉简静美,自己要回去学钢琴,但姑娘再也没到家。
冰果室
听说有学生失踪,美和中学的董事长徐傍兴发动了全校教职工,悬赏10万元,全力寻找钟正芳。
找了9天,啥线索没有,直到3月3日下午,瓦厂水塘发现钟正芳的尸体。
按法医的判断,钟正芳死亡时间是2月25日~2月27日间,而她失踪当天是23号,也就是说,女孩死之前,还被凶手囚禁了2到4天。
抛尸的时候,凶手用了类似绑猪的手法,用绿色尼龙绳将女孩脚部绑着,紧贴胸部,双手则环着脚部,头下垂成胎儿状,因此警方犯了嘀咕——难道凶手是个杀猪的?
节目《台湾大搜索》里,演绎了这种绑法
绑完绳子后,凶手又用2月17日、21日、25日的《中华日报》把女孩整个包了起来,在报纸外面,又捆了一道道铁丝。
整个包袱的高度与宽度,正好能装进行李箱。
大概类似右上角情形,图片截自杜琪峰电影《神探》
据家人说,钟正芳还带着一千多的钢琴费,但姑娘的手提书包内,只有元的学杂费收据,50元的其他收据,还有31块零钱。
另外,据法医检验,女孩内裤上遗有精液,但女孩的内裤并无半点破损或折痕,处女膜也很完整。
这可能是,女孩被囚禁后,依然强力反抗,没让凶手得逞,最后凶手却早泄射精。
可惜因尸体浸水太久,对精液只能尽可能做采样分析,查不出到底是谁。
警方据此判断,凶手是在强暴未遂下行凶杀人,还把姑娘的钱给抢了。
当时的新闻报道
“女学生袋尸案”一经爆出,马上引起群情激愤,女孩为了维护贞洁不惜一死的形象,让民风保守的南台湾民众,更加怜惜。
在舆论压力下,台湾警方成立「专案小组」,投下一万多人次警力,清查了16万可疑人士,经过初步过滤,仍剩3万多人,在电脑还不普及的七十年代,算是特大工程。
但我一直没想明白,警方是怎么确定这16万人可疑的,拿圆规在地图上画圈么?
这么找人就像大海捞针,好在警方还找到了6个目击证人,有了点线索。
目击者同时指出,在女孩失踪当天,2月23日上午11时50分,在内埔乡的泷观桥上,有一20多岁男性,留着披头士式的长发,蹬着一辆摩托,挡在钟正芳自行车前,好像在用客家话问路。
与此同时,有另外两名男性,在泷观桥上停留。
泷观桥
紧接着,女孩尸体被发现后第三天,年3月5日,警方接到一计程车司机报案。
的哥说,他在2月25日晚上11点左右,在屏东县内埔乡拉了三名男青年,前往凤山。
他们扛了一个大编织袋,其中一人坐副驾驶,另两人托着编织袋,坐在后座。
当车子经过高屏溪大桥,进入高雄县界时,其中一人突然说:不去凤山了,转个弯,到大树乡的竹寮路。
后来,的哥就在三人指点下,转了好几个弯,最后在益丰砖瓦厂南面停了车。
那会儿已经十一二点了,天特黑,司机没看清楚仨人长啥样。
台湾媒体后来得知这一消息后,赶紧报道了此事,说钟正芳被三名男青年绑架撕票。
当时的新闻报道
泷观桥上,是三名男青年;计程车内,又是三名男青年。
警方非常重视这条线索,对女孩所在的美和中学提出要求:提供全校行为不检的男生名单。
这要求其实很可笑——什么算是行为不检?那些看起来很正直的人,就不可能犯罪了?
这个检查把学生们搞得特愤怒。
警方查了几个学生,发现涉案可能性都不大后,又扩大了侦查范围。
美和中学大门
这次,他们把目光投向了已经毕业的4名男青年上,最后发现,还是不对劲。
到了3月15日,「专案小组」意外收到一封信。
信没贴邮票,盖着3月10日从凤山寄出的邮戳,也就是当时三名男青年要求去的地儿。
写信人自称是学生,对犯案一事非常悔恨,有意投案自首,还曾在高雄县警察局与凤山警察分局来回徘徊,但就是没有勇气进去。
写这封信,就是希望警察能给他勇气,并做出承诺,等他自首时能获减刑。
媒体得知这一消息后,赶紧大力宣传,鼓励写信人弃暗投明,向自己的罪恶宣战,坚定站在正义与良知的一边。
可惜,过了很久,还是没人自首。
高雄市立警察局
警方拿着复印的信,把整个高雄县中学男生的周记拿过来,一一做笔迹鉴定,最后,还是没找到。
4月16日,他们又接到报警,在高雄一家木器工厂的男厕墙上,出现了一首打油诗,里面写着「一时欲火、一时糊涂」。
警方赶紧跑到工厂比对,赫然发现,打油诗和之前那封自首信,笔迹完全相符。
他们激动坏了,赶紧调集工厂多名男性员工的笔迹,可惜,没一个相符。
这一来一回,20多天又过去了。
5月10日,有人向警方报案,在屏东县万峦乡赤山村「西方道堂」后山的一棵槟榔树上,发现了刻字——66年二月九日钟正芳刘○○。
钟正芳的名字清清楚楚,但刘字后面,就刻了俩圈。
名字下面,还有「利福」两字,警方判断,可能是其他人所刻。
槟榔树上的字
因为刻字的位置,离地有cm高,警方判断,刻字的人至少在cm以上。
槟榔树所在的西方道堂,离美和中学有七公里,离钟正芳家有八公里,警方借此推断:钟正芳生前肯定有个刘姓男友,否则不会来这里约会。
至于为啥树上只刻了钟正芳的名字,姓刘的却没刻全,警察的推断是:钟正芳家教很严,家里不让她恋爱,她也不愿让人知道她谈男朋友了。
所以,当她发现男友把俩人名字刻在树上时,就及时阻止了对方。
当然,我觉得这个推测就是瞎jb扯淡。
此时,又有目击者爆料,在2月7日傍晚,有两名骑着黑色摩托车的18到20岁男性,在钟正芳家前的公路上,和她搭讪过。
其中一名男性身高约cm,皮肤较黑,穿牛仔裤;另一名身高约cm,穿卡其裤。
警察又联想到泷观桥上出现的男性,也符合骑摩托车、身高cm等特征,于是,警方开始大举搜索全台湾所有身高有cm及以上的刘姓男子…
我有点不懂当时台湾警察的脑回路——抬高手臂写字,基本能超过头顶半只手,半只手的距离又何止10cm,咋就能认定刻字的人在cm以上?
我找一朋友演绎了一下,女孩身高
「66年二月九日钟正芳刘○○」的刻字被爆出后,钟正芳的妈妈坚决否认女儿在2月9号去过西方道堂。
因为她记得很清楚,钟正芳放了寒假后,就在学校上辅导班,一直上到2月7号,8号当天,有女同学来家玩,钟正芳就没出门。
然后她一直足不出户,直到20号,才陪自己去了姥姥家。
可是,警察在清查遗物时,意外发现女孩的日记本里,缺了两页。
这两页到底记录了什么,撕去这两页日记的人,目的是什么?
谁最有机会,撕毁钟正芳的日记?毫无疑问是她的家人。
谁还没个带锁的日记本
钟正芳的家人,在警方查案期间,一直不太配合,甚至在案件还没有头绪时,就着急把她下葬了,丝毫不顾及可能要二次尸检。
这种不愿配合破案的心态,可能和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法律制度脱不了关系。
当时,强奸罪在香港已是公诉罪,最高能判无期徒刑,可在台湾,强奸罪得自诉不可。
也就是说,哪怕警察抓到强奸犯,只要受害者家里不起诉,警察就毫无办法。
而很多家庭为了“面子”,都会选择纵容强奸犯,而不是将其绳之以法。
当时台湾有很多真实案例,都是这样的:
姑娘好心好意给人带路,却被对方载到甘蔗园强暴了,家人竭力反对女孩出面指认。
姑娘被人骗到旅馆强暴了,恰逢警察检查,但女孩担心这事败露出去,什么都不说,最后看着强奸犯尽兴而去。
这本书里,有很多这样的案子
因为警察对命案查得太心急,把很多男生都当成嫌犯,惹怒了一波人。
当时就有几个小逼崽子,在学校网球场边的椰子树上,模仿写下了「钟正芳熊○○66年5月13日利福」几个字。
警察赶紧跑去调查,还小心翼翼取下笔迹做对比。
最后发现,原来他们的校长叫「熊惠民」,学生们是想让校长也尝尝被约谈的滋味。
又一次扑空后,把警察署长急坏了。
他下令,建立新的「秘密证人」制度,一般刑事案件,还是由刑事局「八号分机」(电话)受理。
针对「钟正芳命案」这样的重大刑案,老百姓有线索,可担心警察泄密遭报复,可直接给刑事局长曹极本人打电话(电话),也可以写信到「台北市宁夏路87号刑事警察局长曹极亲启」,不必留下姓名与联络方式,只要裁下信纸的一个角,或者自行填写一串数字作为暗号。
等警方破案了,可以手持信纸一角或报出暗号,向警方领取破案奖金。
当时的台北市警署,现在已经拆了,路名都改了
当时,钟正芳命案悬赏最高,有15万之多,而当时的台湾民众月薪,一般不到元。
年的台湾报纸房产版,瞅瞅当时的文案——投资15万,月租元,还可度假洗温泉!
这时候,不止是台南,全台湾都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