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墓”屡禁不绝谁之过
清明节临近,超标准的豪华墓新闻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湖北荆州市的八岭山公墓,面积在几平方米至30平方米不等的“超标墓地”在该公墓有成千上万座。苏州号称“人间天堂”,从上世纪末开始,苏州几乎成为上海等周边城市安葬“亡故者”的后花园。而且当地兴建“活人墓”、豪华墓现象逐年增加,屡禁不止。(据3月30日《新华》、《中新》)目前几乎各地对墓地面积都有具体的规定,比如苏州二00三年颁布的《苏州市公墓管理办法》,墓地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超过零点七平方米,双穴不超过一平方米,墓碑一律采用卧式,墓碑最高点离地不得超过零点五米。荆州市有关部门也有这样的规定:“公墓建设应坚持节约土地的原则。埋葬骨灰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然而,法规归法规,超标准的“豪华墓”依然故我的在建设和销售。那么各地民*部门为什么不依法管理呢?被老百姓视为“死不起”的殡葬业的弊端究竟出在何处呢?我们不妨解剖一下荆州市八陵山公墓经营模式这只“麻雀”。据荆州市民*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熊克诚科长透露:2005年,浙江的陈老板出资1800万元(分期支付),买断了八陵山公墓20年的经营权。熊克诚说,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经营公墓必须是殡葬部门独立经营,或者由殡葬部门与其他机构合作经营。因此,陈老板经营的公墓实际上与荆州市殡葬所是合作关系,“每年要向荆州市殡葬所缴纳一定的合作经营费用,但不是占有股份”。从上我们不难看出,正是墓地的“市场化”经营模式,才导致了畸高的墓地价格。抛开具体规定,仅从市场供求关系角度分析,正因为有豪华墓的需求,才会有建造和经营豪华墓的市场。换句话说,墓地经营者正是看准了这个市场需求,才敢于下注投资。据悉,目前荆州选购豪华墓地的人大概分三种情况:一是当地部分干部或者其家属所购墓穴;二是做生意赚了大钱的老板选购豪华墓地;三是工薪阶层省吃俭用或者四处借钱前去买个豪华墓地,让先人入土为安。全国各地情况亦大抵如此。超豪华墓地之所以屡禁不绝,根子正在这个藕断丝连的“市场化”上。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墓必须是殡葬部门独立经营,或者由殡葬部门与其他机构合作经营。而目前有些地方却是直接将墓地经营卖给投资方,自己“坐收渔利”。实质上,正是这个“合作经营”模式,使得墓地经营者与殡葬部门结成了“利益同盟”。而民*主管部门和殡葬部门(殡葬所)不仅是隶属关系,同时也是利益关系。由此可知,地方行*主管部门对违规建造和销售豪华墓地之所以束手无策或者屡“查”不禁,实乃利益相互“攀附”所致。综上所述,要整肃和规范超标准的豪华墓地,必须从整肃和规范“墓地市场”开始。有两条道路可以选择。其一,修改法规,让公墓经营彻底市场化,全面放开民间资本,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充分竞争。在行*部门彻底退出利益纠葛后,依法监管,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者才有可能实现;其二,回归墓葬的“公益性”,依据现有法规,行*主管部门收回公墓经营权,禁止直接“卖断”或者与投资商搞所谓的“合作”。如此,*府部门“责、权、利”三统一,“豪华墓”自然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