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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伟的异想世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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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伟的异想世界
  

最高峰孙大伟

孙大伟
  学历
  ●辅仁大学大众传播系
  经历
  ●台湾奥美广告执行创意总监
  ●’98,’97,’96,’95,’93,’92,’91时报亚太广告比赛评审
  ●’98泰国Asia Pacific广告奖评审
  ●’99香港龙玺广告奖评审
  ●曾三度应邀赴新加坡、二度至香港担任4A广告比赛评审
  ●GQ杂志专栏作家
  ●传讯电视“广告也疯狂”节目制作及主持
  ●Go Go TV“今夜要回家”节目主持人
  ●力霸友联“广告再疯狂”节目制作及主持
  ●年代“鱼乐新闻”节目主持人
  现职
  ●泛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顾问
  ●上海伟太广告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张思恒文教基金会董事长

说在前头
  
  孙大伟
  GQ与VOGUE国际中文版在台创刊的时候,发行人刘炳森先生找我为这两本杂志做上市广告。当时,提过一些不伦不类的点子,他丝毫没有讶异,因为,他与我同类,有些更无厘头的Idea。
  那是一段集体脑力激荡的过程。炳公有天提出一个让我血压顿时升高的创见:请我为GQ写专栏。
  GQ在国际间的名气与份量,我因为做广告的缘故,所以比常人知道得清楚。如果当时知道将来我的名字与玉照,将一个月一次与日本的村上春树或写山居岁月的彼得梅尔并列,这绝对会让我因虚荣而当场中风!
  当我正支支吾吾地没敢鼓起勇气答应为炳公执行这个创意时,总编辑蔡康永在旁轻启玉口,提出“人欲横流”的明确下笔方向。
  一听,眼睛就亮了,兴趣也来了。于是,每个月一回,很费力地在脑子里翻箱倒柜,搜寻自己的人欲。可能先天不足,再加上后天失调,我的人欲就像气血不通的水龙头,全部拧开之后,用耳朵贴近听,空荡的回响就像风雨;退一步用眼睛看,口水般地只偶尔淌个几滴。
  哪里称得上是原本痴心妄想的人欲横流,了不起只能稍稍让人感受到人欲伏流罢了!幸好,还没有沦落到人欲断流的地步。
  专栏刊出后,各界好评不断!?这并非吹牛,而是编辑部门给我的回复!当时他们每一期的最后都附一页意见调查表格,请读者就每一篇内文给予一一评分。或许是因为职业病,就像我很在意广告效果调查一样,三不五时就轻描淡写地去探询:“读者的反应如何?”编辑们的回答都是:“你一向是名列前茅!”
  成年人固有的疑心告诉我,这一定是他们给每一位询问者的制式回答;但是,孩童般的天真听了还是很爽!
  出版界的嗅觉是很敏锐,有几家知名的马上找上门来,希望我的专栏将来能集结成册,交由他们出版。
  这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我只不过因为一时好奇贪玩,和人在夜里只差没有蒙面,偷偷地做了一次爱,早上就有人来按门铃,医院,希望将来孩子交由他们接生。
  我没敢答应他们,虽然他们都表示有耐心等。但是,我知道自己可能没有耐心持续地写!我之所以能够持续地去做一件事,前提是我要知道自己可以随时抽离!这就是我的毛病!
  这辈子到目前,让我持续最久、没有间断的事,可能就是广告工作与婚姻!
  如果入这行时,有个先知告诉我,这份工作将会一做一、二十年,我铁定会拔腿就跑!而婚姻呢?算算已经持续了快二十年,当初之所以签下合约,是因为没有仔细地深入去想,原来人可以死皮赖脸地活这么久!
  时间真快,从第一篇下笔到现在,一转眼就好几年过去了!这本书,集结了我一路走走停停,为GQ、《时报周刊》,以及目前为ELLE所写的一些“东西”(我可不敢用“文章”两字)。
  对当初那些主动找我的出版社,我只有说声抱歉!打麻将有句口诀:“听得早,不如听得巧!”所以,不要怪我,至少,我已经过水四、五年。
  还有,也听过有人说我写的玩意儿太不正经。像怎么打蚊子、尿尿的学问、如何用保险套钓鱼……,这些不登大雅之堂的琐碎主题,也敢端上台面来公开胡扯!实在是“教坏囡仔大小”!(台语:教坏了小孩的意思。)这样以为的人就误会了,孙大伟的这些杂耍,刊登的地方可都是成年人阅读的领域,如果受邀在儿童刊物上写稿,他也一样会道貌岸然,一脸正气!
  此外,说个小秘密,这本书中你所看到的全部不是东西的东西,每一篇在当初脱稿之前,我都曾大声地念过一遍给太太以及两个孩子听!他们听得很乐,我才会交稿!这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算是另一种推己及人!这真的不是乱往自己脸上贴金。
  最后,谢谢刘炳森先生、刘昭仪小姐、胡慧■小姐,因为你们当初的独具慧眼,孙大伟才能一路东张西望、断断续续、走走停停。
  记忆不痴呆
  1.我就是啃这个指甲长大的啊!
  2.流连忘返“粽”
  3.红酒遇上花生米
  4.哇塞!好小的椰子
  5.天外飞来的神秘牌友
  6.逃亡,请先练好自由式
  身体“力”行
  7.关老爷子的POSE
  8.心跳五十
  9.四十篮球梦
  10.潜水衣的妊娠纹
  11.蚯蚓变铁钉!
  12.尿尿的感觉真好!
  13.先生,要不要买大衣?
  Play Boy孙
  14.当蒋公不如回家做自己
  15.流放之地?观光胜地?
  16.泡温泉,尝竹鸡
  17.我看见流星雨
  18.谁是寿司?谁是油条?
  19.黑毛和白毛
  20.用保险套钓鱼
  21.东京鱼·色影展
  22.经济舱vs.头等舱
  动物·植物·非生物
  23.死了一只小壁虎
  24.打蚊子,有影没?
  25.咬人猫麻辣火锅店
  26.“她”是我的黄脸婆
  27.你敢开得多快?
  28.台北停车症候群
  29.要不要用倒装句?
  30.纽约历险记
  31.What's the package?
  广告人的AB档案
  32.说笑话,要有自知之明
  33.阉猫顾问
  34.你希望和哪一位同事发生一夜情?
  35.二二八麻将事件
  36.老孙明星梦
  37.镜头禅七
  38.庄淑芬生日
  也有正经时
  39.世界上最棒的创意
  40.更上层楼去摇头
  
  记忆不痴呆
  
  1.我就是啃这个指甲长大的啊!
  有一回,接受Playboy中文版的采访,承蒙他们的仁慈,我这把年纪还被归于boy之列,所以欣然厚着脸皮接受盘问。
  没想到,与美如天仙的文字记者聊天时,那位以拍“城市底层”闻名的摄影师何经泰,竟然对我长了老人斑的尊容视若无睹,用相机专门对着我那指甲啃得寸草不生的双手,卡嚓个不停。
  如果是十年前,我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把手背到身后,或是,握住拳头对他挥去,保证在他眼圈变黑前,还是没能看见我握在手心里的指甲!
  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因为那是我的痛处,被啃了四十几年的指甲,连自己都看得不甚顺眼,又怎能容忍被拿来示众。什么时候开始啃?又为了什么会去啃?由于年代久远,过了追诉期,所以不复记忆!
  ■
  何经泰 摄
  只知道在上小学时,啃指甲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有时甚至是一种竞争优势。只记得一排排的小学生,挺着十之八九内有蛔虫的大肚肚,努力把手往前平伸,手背向上,任由老师低着头,盯着大家的指甲,由排头走到排尾,一排看完,跨步向前,轮到下一排接受例行的晨间仪容检查。那时候的家庭,指甲刀稀少得应该算是珠宝,我经常看到邻居的小孩在上学前,拿着妈妈做裁缝用的大剪刀在为自己的小手剪指甲,十足恐怖片的景象。
  而我呢?只要在上学的路上,边走边数着树上的芒果、龙眼或是蜥蜴、鸟窝,边啃着指甲……保证到校的时候,指甲让老师挑不到把柄。也有同学在情急时请我伸出援“口”,为他们啃上一啃。但是,啃指甲和使筷子一样,换了个角度或是指头,根本就没法下口,所以,我从来没有去尝过别人生活的味道!
  生活的味道?这怎么说呢?因为啃指甲时,你可以借着指甲缝里的残余,在脑海中重现近几天的美好时光:青芒果味、大肚鱼味、蟋蟀窝的土味、化学粘土味、烤地瓜味、白甘蔗味,或是挖蚯蚓的烂泥味……。
  等上了中学之后,慢慢地对异性发生了兴趣,原来的价值世界开始瓦解崩溃,开始在意裤子能不能再紧一点,头发是不是能再留一点,而指甲呢?是不是能长多一点,不要一副没有长大的野孩子模样!
  但不论怎么立志戒口,指甲刚一发芽,就敌不过一次考试的收割。当困坐在考场答不出来时,除了啃指甲,真不知还有什么排遣?!当然,有人会选择啃铅笔,那风险更大,老师说过,咬铅笔会铅中毒,人会变笨!我宁可丑点,也不愿意变笨!
  开始坦然地面对自己秃得已经凹进去的指甲,应该是四十岁后吧!可能是因为对自己已经有了某种程度的自信,也有一名狠心女子对我说是因为到了更年期。反正,在看NBA球赛的时候,在陪小孩看“七夜怪谈”的时候,在开永无止尽的会议的时候,我蛮庆幸自己带有随身零食!
  指甲的成分和犀牛角一样全是角质蛋白,啃指甲没有热量,不会发胖,不但和白箭口香糖一样运动你的脸,而且可以锻炼你的牙。怎么样,美味在前,想不想自己伸出手来尝一尝?要就趁早,因为啃指甲的人就怕眼花、手抖、牙摇!
  
  2.流连忘返“粽”
  从小爱吃粽子,但因为生在东北人的家庭,所以虽然老母面食的手艺一流,可是端午节一到,我家就从面食输出国变成米食输入国。
  小时候以为,天下最好命的一件事,莫过于到各家串门子,边聊天边看左邻右舍的欧巴桑包粽子。啥事也不必做,在端午节前夕,各式各样的粽子就会准时送上门来,任我品尝。长大后才知道,这种福报并非天生,而是靠后天修为。也就是说,在平常的日子,每到黄昏时分,从我家端出去那些刚出笼热腾腾的包子,在端午节会变成端回来的香喷喷粽子。
  曾有那么一、两回,我那走遍大江南北、凡事争强好胜的老母,抱着乔丹改行踢足球的心情,试着在端午节包粽子,无奈我这个吃惯台式粽子的小刁嘴,对用竹叶和糯米做的包子表示难以接受,老母也只好顺应民情,年年端午节打开家门“进口”粽子。
  端午节以外的日子,要如何解馋呢?屏东夜市有一对卖粽子的老夫妻,货色单纯,只有肉粽、菜粽两种选择。肉粽的味道,是典型的台湾南部粽,许多地方都吃得到;而包花生的菜粽,却不是到处都有。
  每隔一段时日,老板夫妻就会看到一个拖着木屐、一副外省仔脸的小男生,握着一、两个能挤出水来的铜板,点上一个菜粽,理直气壮地往粽子上拚命洒花生粉、香菜,再用酱油膏和辣椒酱把它淹没,然后吃一口粽子,喝一口附送的味噌汤,汤里有小鱼干、豆腐和柴鱼!我当时觉得,天堂里的伙食可能就是如此。这些心得,从来没有和老母提过,别说粽子,即使味噌和柴鱼,也从来没有出现在我家的餐桌上。如果我再说,闻到九层塔炒蜗牛肉的味道有多香,铁定会伤了她的心,觉得孩子在口味上背叛了她。
  转眼,高中毕业离开屏东都快三十年了,每回只要逮到机会,都会抽空专程赶到屏东夜市吃个粽子。有回代表公司到垦丁凯撒开个亚洲区的广告会议,利用晚上众洋人饮酒作乐的空档,不但开车赶到屏东夜市吃了粽子,并且又买了二十个赶到高雄送给姊姊,再走小港,沿着林边海线赶回垦丁。
  ■
  后来,又有一年回去,卖粽子的老夫妻已经不在了,顾摊子的是他们的媳妇,很伤感地吃粽子,唯一的安慰是粽子的风味并没改变。几年前,我又去了一次,这回连粽子的味道都变了,从那以后,我没有再回去过那个摊子……。
  ■
  本公司包粽子大赛全员集合!
  有一年的端午节,公司举办了一个创意粽子大赛,和多年前一样好命,我啥事都不必做,走到各组边聊天边看俊男美女们包粽子,成品出来,必须端来给我品尝,因为我现在可是手握生杀大权的评审,可不是以前那个口袋里只有一、两个铜板的小毛头。
  ■
  比赛一开始,才知道这叫“业报”,而不叫“口福”。业务部的裕隆team,竟然提一个用麻绳扎着的榴■上桌,原来果肉已经掏空,里面塞的是糯米等材料,美其名叫“流连忘返粽”!在尝或不尝、举筷不定的瞬间,我非常后悔小时候吃老母亲手包的东北粽时,没有发出由衷的赞美!
  
  3.红酒遇上花生米
  第一次喝红酒,才尝一口,就把剩下来的整瓶给倒进洗水槽里。因为它酸酸、涩涩的,分明是一瓶坏掉的酒。在我的想像中,红葡萄酒理应比葡萄汁更为香甜。那年我二十八岁,人在高雄。
  没办法,在屏东长大,从小最大的乐趣,是上树摘水果、掏鸟窝,或是到小溪里去抓虾、摸鱼。最大的美味,夏天莫过于枝仔冰、冻冻果;冬天就是黑轮、烤香肠!红葡萄酒这种天上才有的东西,漫画书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只有后来在课本里才读到它好像和夜光杯是亲戚。
  再次尝到红酒,又在十年之后。
  那时,人在台北,身处号称流行尖端的广告界,不过最大的休闲还是和以前差不多,不是钓鱼,就是去捡石头、摘树枝……。有一天,猛然发现,周遭的同事不知从何时开始,张口闭口说的都是地理课本里从来没念过的奇特地名,和历史课本里最让人痛恨的年分!急忙凑过去打探,原来他们谈的东西,就是曾经被自己倒掉过的红色液体。
  酸酸、涩涩的东西,竟有这么大的学问,更可怕的是,它竟然好像关系着一个现代人的品味高低!这一惊非同小可,小白球的列车自己已经无缘搭上,要是再错过这一班红酒列车,可能终生无法到达上流社会。
  于是,不动声色地央求当时的同事何英超,请他带我到葡萄酒馆去开开口界。挑他的原因,除了他在饮食方面的挑剔夙有盛名,外号“歪嘴鸡”——歹嘴斗;更重要的是,他与我同为屏东出身,同在一条街上跑过,但是前后相差七年;希望他看在同乡分上,不要泄了前辈的底。
  终于,神闲气定地坐在灯光柔和的葡萄酒馆,听着香颂音乐,就着烟熏起司,抱着喝咳嗽药水的心情,一口气正式吞下了一整杯红酒。味道和十年前的记忆差不多,不很可口,但能忍受。
  何先生开口了:“这不是保力达B,整杯干红酒,叫猪八戒吃人参果!!”
  这是什么话,难道他忘了我们的故乡、我们的出身?!小时候,是男人就一定要会唱“杯底不可饲金鱼”这首歌,酒就是酒,喝酒首要就是气魄!豪情一来,血压就高,没多一会儿,就又开了第二瓶红酒,那一刻我又发现,拔出软木塞的那种感觉,很类似小时候压开弹珠汽水的心情……。
  记得张继高先生答应出任我们公司的顾问,第一回与公司全体会面时,有一位郑姓同仁有点害羞地举手发问:“请问张先生,如何能提升在座诸人的气质与品味?”这种问题真是泄大家的气,这叫自暴其短!而张先生的回答,更是令人万念俱灰!他说:“精致的事物与品味,并不是靠努力就可得到,基本上,一个人的出身环境,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自那以后,曾有多次机会与张先生交谈,甚或共事,但是我都有意无意地和他保持一段距离,直到张先生撒手离去。其实,这种赌气式的行为,现在想想,正是一种小家子气,正好暴露了自己的出身。张先生说得是有道理。
  俗话说,英雄不怕出身低!但是,如果事关品味,可能就要改成“就怕出身低”了!幸好,有品味的人并不见得就成得了英雄,如果我没记错,当初举手问问题的人,就是如今和信传播集团纬来公司的总经理郑资益。至于我呢?还是喜欢喝红酒配花生米。
  
  4.哇塞!好小的椰子
  报上预测,未来十年内台湾的口腔癌罹患率,将成长为台湾人十大癌症中的榜首!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嚼槟榔”。因为自小在南部乡间长大,所以和槟榔有着穿开裆裤的交情,如今看到这则新闻报导,好比看到自己童年好友竟然上了社会版头条,成了十大枪击要犯中的首恶!不能免俗,一定要凑个热闹,追忆一番与槟榔相处过的古早时光。
  以前有首流行歌“采槟榔”,记得歌词好象是“高高的树上结槟榔,谁先爬上谁先尝……”,显然,填词的人可能没有真的上过槟榔树。槟榔如果在树上现采现吃,那种苦涩,真会让人恨不得从树上掉下来。槟榔的核心很苦,要一咬一挤,把它吐掉,勉强能够忍受。高中的时候,我们有个克难吃法,就是采些槟榔,再到福利社去找老板娘哈拉,讨一些酸梅罐底的渣渣来配著槟榔嚼,聊胜于无!不过,不买梅子,只要酸渣,次数多了,老板娘的脸色也会青似槟榔。
  至于槟榔树要如何爬呢?那可是有窍门的,绝不能把它当成学校里的爬竿来爬,那种“抱式”的爬法,撑不了多久就会滑坠下来。爬槟榔树要用“夹式”,最好光脚,用脚板接近脚刀的部位夹着树干,再加上双手,往上一蹬一蹬,象青蛙跳似地上树!槟榔树很高,上了一课,下来以后,怎有余力再爬第二棵呢?
  我见过一个高手,他在树顶得手后并不下来,而是利用整个身子的重量,有规律地摇摆树身,当又细又高的树梢摆荡接近隔壁的树时,他双脚仍嵌在原树,而身子与双手已斜窜而出,攀住新的树干,然后象猿猴般一跃,整个人不必走下坡,就又到了另个高峰。
  现在可能是人工贵了,或是人也胖了,好久没看到这样有趣的身手。只要在竹竿上绑支小弯刀,看见槟榔,竹竿一伸,往下一扯,整串槟榔就能得手。提高了采收的效率,也减少了那种情趣。
  以前摆摊卖槟榔的,不一定是美少女的专利,有满脸皱纹的欧巴桑,有十足浪人的欧吉桑。那时候,重要的是配料的口感和一副好刀工!刀法象是削苹果皮一样由外往内旋转,横切面就象太极图一样旋转到中心,据说这种切法,作料可以比较丰富。为了提神,有人熬料时加■须,也传闻有人加速赐康!除了红灰、■藤,记得其中常会有一小片可爱的甘草,现在甘草不见了,连刀工都消失了,任何人只要切过小玉西瓜,就能拿刀直劈槟榔;甚至许多卖槟榔的小姑娘根本不必自己动手料理,有人自会批货送来,也自然有人会抢着来买,只要穿着短裙,坐着高脚椅,翘着腿,抹指甲油就可以!这也算是一种连锁经营的速食,既然内容、包装和价格都趋于一致,那么槟榔西施的美色差异,就成了一决胜负的关键所在。
  槟榔的树心叫“半天笋”,虽然味美,但一棵树只有一颗心,吃了它,树就“挂了”,所以只有中部槟榔园在汰旧换新时,路边才有得卖!槟榔花整把割下来炒,非常香嫩又清脆,不过那也代表一整串的槟榔就此不得问世!槟榔盒就更好玩了,和早期的打火机一样,统统是美女,可别小看这个小纸盒,不但养眼,而且避邪。很多开进口车的人会随车准备一盒,路边停车时把它摆在仪表板上方的显目处,让车外走过的小混混以为车主是道上难惹的兄弟……。
  近十来年来,台北的槟榔摊到处蔓延,和超商一样,不但唾手可得,有些还是二十四小时营业。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但是对台北人来说,应改成“虽吃过槟榔,却没看过槟榔树”。大学毕业那年,陪着几位台北南下的同学漫步屏东乡间,突然有位同学指着椰子树上鸡蛋大小、还在吃奶的小椰子惊呼:“好大的槟榔!”不慌不慌,在附近找到一棵结果的槟榔树,指给他看,并且高呼:“哇塞!好小的椰子。”
  
  5.天外飞来的神秘牌友
  记得十多年前,与数位高中同学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以牌叙旧。老友重逢,本有说不完的往日情怀,谁知命运弄人,偏偏在赌桌相逢!只要一时感情用事,一个心软,就可能掉到败部挣扎,而我的毛病就是不愿与生人交手,而和熟朋友打牌又容易“妇人之仁”,所以结局通常是“布施”收场。
  那一晚,记得是十二点以后,门铃突然大作!要知道,对赌博的人来说,那种画破寂静的门铃声,是有可能引发心脏疾病的!何况这里是眷村,没有院子,房门即大门,毫无缓冲……。
  “宪兵抓赌”,全部人的直觉都是这样想,和武侠小说写的一样,马上先熄灯、藏牌,并且还不忘将其中一、两张另藏他处,使它无法凑成整副!为了表现义气,事情做完后,大伙一起挤到门口“赴义”。透过毛玻璃,只见门外站着一位打扮入时、妖娇无比的小姐!哪有这种宪兵?她是不是引我们开门的诱饵?!不对,我们又不是枪击要犯,只是几个老同学聚在一起打个小麻将,还玩真的啊!于是,我们理虽不直但气很壮地开了门。
  “×××在这里吗?”从没听过的陌生名字。搞了半天,她的友人约她晚上来这附近方城战,但没说清楚地址,等着等着,她就自己“听音辨位”找上来了,结果按了我们的门铃,吓坏了几位老男人!
  在一番对答后,我们很礼貌地彼此道了晚安与再见,急忙重新布置赌桌,并且咒骂刚才是谁把牌藏得那么彻底。门铃再度响起,这回没收牌,只熄灯,到门口一探,又是刚才那位小姐。
  她说她如同守望相助般地在附近巡了一圈,还是找不到朋友,不知可否借个电话?
  屋主家没装电话,电话在隔壁他母亲家,但谁有胆子深夜带个陌生女子去把妈妈叫醒,说借电话?!最后,只有请我们其中最勇敢的一位同学开车载她出去找电话。
  门铃三度响起!回来的不只同学一人,那位小姐紧跟在后,她说,朋友没找到,牌局吹了,但她还是想打牌,问我们愿不愿意再参她一家?这分明是金光*、仙人跳、赌老千的综合体!但是,眼见这位赌性坚强的小姑娘,赌徒之间的惺惺相惜,战胜了成年男人的理智与多疑,我们让她上了牌桌。
  可能真是更年期已到的关系,她的相貌现在回想起来已经模糊,但是她摸牌的方式,我却永远难忘——和乡下人坐长板凳一样,用左手把弯曲的左腿抱在胸口,右手拿烟并摸牌!跟变魔术一样,摸牌时烟就不见了,牌一摸完,烟就出现手上!原来,她摸牌时,会暂时把燃烧的烟,夹在左脚的大脚指间!
  对了,那晚的胜负结局更是令人意外,唯一的女主角竟然输了三千多元!错怪了她,她真的只是喜爱打麻将而已。
  
  身体“力”行
  
  6.关老爷子的POSE
  生日那天,认命了,去配了副老花眼镜。
  从小,我的两颗豆样的小眼珠,视力检查都是1.2到1.5。也就是说,老远之外,水底的鱼儿只要张嘴打个哈欠,我就能看到浮标的晃动;再隐密的树丛里,两只麻雀只要敢歪头亲个嘴,也难逃我的法眼……,甚至,隔壁的隔壁的隔壁同学考卷,我也能历历在目!
  怎么也不会相信,自己会有月朦胧、鸟朦胧的一天。
  原来,老花和近视,是井水与河水的关系!眼科医生这么说。
  刚开始觉得不对劲,是在旅行摄影的时候,对焦的速度愈来愈慢,按快门的时候愈来愈犹豫不决。一定是相机的性能退化,自己这么告诉自己,结果,拍回来的照片果然证实没错——张张模糊。
  再来就是看书又看电视的时候,每当听见热闹,把视线从书本移向电视,只见框内全部加了马赛克,这时眨几回眼睛,再揉上一揉,才能把眼睛调到正确的焦距,而往往,精彩的片段已经过去。唉声叹气地再低头看书,刚才的眼部复建动作又得重来一次!
  另一个现象,就是手中的书伸得愈来愈远!终于明白,关公夜读春秋,为何都是那个pose!一手揪着胡须,把头往后扯,另一手打直,把书伸得不能再远,并且眯着眼睛,十足连看带猜的模样。以关老爷子当年的岁数,再配上当时的照明,他真的是摆不出别的架式!如果,你观察一堆老男人交换名片后的情景,就知道我所言不虚。
  眼科医生还有个说法,就是当你看书时嫌手太短,就是找眼科医生投案,配老花眼镜的时候。
  对了,除了对字体的大小之外,对看书时光线的明暗,也愈来愈敏感。
  几个月前,连续四个周末开车远征东部,去受森林解说员的训练。这是我一个人的私奔计划,想在车上与久未谋面的自我独处一番,所以不但在车上预备吃、喝,还有音乐、书籍与寝具!
  等到晚上要就寝的时候,听着音乐,想看点书!很兴奋地拿出新购的进口阅读灯,插在点烟器上,灯光怎么那么昏暗?!没办法,再打开车顶本就有的阅读灯,双灯齐下,气氛全失,但是眼睛仍对光线感到饥渴!
  心想古时凿壁借光的匡衡,他可能十来岁就已经老花?虽然书看不下去,音乐倒还听得真切!幸好没有重听,那一晚,我是这么安慰自己,才能坦然入睡。
  记得第二天的开训,是在林管处的一个礼堂,我签到后领了一叠书籍与资料,选了一远离讲台的边陲角落入座,这是从小在学校养成的本能,打瞌睡不易被抓,想跷课速度最快!前排中间的位置,是好学生与狗腿们的范围,不符我辈好汉的一向定位。
  屁股才坐下,心中的声音就响起:你已经至少二十年没进过学校,为什么还会做出和前世一样的宿命选择?!明明这次受训是你努力争取来的机会,她是你的兴趣,她是你的梦想,你为了她,每趟开车来回要八百里路,为什么不迎上前去?为什么不力争主流?为什么要画地自限?!
  天人交战了好一阵子,我猛然站了起来,很吃力地走到非我族类的阵营入座!表面上这是人类的一小步,但骨子里这却是孙大伟人生的一大步。
  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同学问我,为什么换位置?我当时的回答,连自己也吃了一惊:因为四周照明不够,中间部分,灯光比较充足!我,眼睛老花!!
  对方露出不相信的表情,如果时光倒流三十年,我会扁他!
  
  7.心跳五十
  我的心跳,一分钟只有五十下。通常,这是超级运动员才有的现象;而我呢,却是因为接连吃了好多年的降血压药才得到这样的纪录。
  高血压对我,像身高、血型、长相这些与生俱来的玩意一样,都是父母留下来的遗产,没有什么好抱怨;但是如果有可能,真是不愿意再把这种掌门信物传给我的孩子。
  记得第一次发现自己有高血压,是在大三捐血时。我们住校生见有捐血车来到,一定呼朋引伴前去慷慨就义。目的呢?一来是可以在女同学面前表现出英雄气概,再来就是捐完血就有一包香浓的鲜奶和可口的饼干。
  可能是因为心念不正,所以只啃了几回的免费饼干,就被铁面无私的护士宣布为拒绝往来户——因为血压过高。而我当时正吞着口水准备快点完事,好享用一顿早点。在众位“领粥”同志的异样眼神下,只有悻悻然空腹而返。
  但是,坏心情与饥饿,一下子就被另一件传来的趣闻所驱跑。那就是住校生中有个宝贝叫张大春,在捐血当中晕死了过去!当然,他最终又被救活了,否则哪来现在电视上、报纸上、书摊上的那个调皮捣蛋的家伙?!
  时间,比我心跳还快,一转眼,高血压就和我同床共枕二十年,除了每天按时吃药的时候,几乎忘了它的存在。直到一九九六年初“大选”,海峡对岸射来了演习的飞弹。
  有个星期天的早上,爱人同志的姊姊突然打断我看报的例行公事,说我们应该赶快上街去抢购民生必需物资。缓缓地放下报,我慢条斯理地(这是吃了降血压药后,最叫男人害怕的生理反应)问她:“你要囤积什么物资?”她说出的答案,不是女人,真是难以体会——她说:卫生棉!
  本想追问是哪个牌子,但是这种广告人的职业病,也抵不过降血压药的威力,变成只是念头,结果连口都懒得开,继续心平气和地看我的报纸。没想到对方竟挑衅地再说:“你每天都要吃的降血压药不是进口的吗?要是断了药怎么办?”血压这时候好像提高了一点,为了保持风范,嘴巴还是小硬一下:“我可以去啃路边的夹竹桃啊!”(夹竹桃的毒性能麻痹心脏,轻微会使心跳减缓,严重则会丧命。)但从对方的木讷表情,得知她并没有体会我自以为是的幽默!
  唉!586碰上386。飞弹在天上一跑就是一千多公里的马拉松,使用的必是高效能引擎,而我的引擎呢?因为slow调得很低,仅在熄火边缘。这些年来猛踩油门,暴饮暴食的习惯并未改变,所以引擎积碳,身体发福得特别快。虽然,体重并没有明显增加,身高减去体重数字仍然大于一百,但是,肉质的比例与分布,却发生根本的变化——里肌肉已大部分被五花肉所取代。
  奥伟健身中心的总经理陈朝煌,多年前是我的客户,我们曾经一起去过七美旅游。久别重逢,他看我渐有“横纲”的架式,硬是拖我到他那儿重新下基地整训。他说:“这样下去,你会愈来愈昏沉,因为,不运动,猪油会包住了‘心’。”十足恐怖诉求,但是十分有效。
  在一个黄道吉日的上午,我依约怯生生地出现在他们忠孝东路的全新运动空间里,首先接受一位小姑娘的体能测验。在我唠唠叨叨地把超低心跳的故事对她娓娓道来后,她伸出小手量了量我的脉搏,很礼貌地告诉我:“孙先生,你的脉搏没有你说的那么低……。”我很诚实地回答她:“那是因为你穿得太少。”
  她穿着韵律装,是个年轻貌美的教练!而我呢?是个飙车了四十多年,rpm已经不听使唤的老旧跑车……。那天离开奥伟健身中心时,心情像是小麻雀一样地跳跃,那种脚底传来麻麻的引擎颤抖,耳膜听到引擎低吼的肿胀感觉好久不见!原来,看到令人“心动”的美好事物,我那颗欲振乏力的引擎,每分钟跳动何止五十下?!
  
  8.四十篮球梦
  自从上初中开始,就迷上了篮球。主要原因可能是受了小说《篮球·情人·梦》的影响——球中自有颜如玉,球中自有黄金屋。次要原因呢,是那时候的小孩没有现在这么好命,有那么多的游乐选择!也就是说,除了打篮球、打群架,那个时候的学生,还能选什么活动来发泄青春期的精力?!与篮球为伍了几年,并没有如愿地找到情人,梦醒了,发现小说终归是小说,于是息球了至少二十年。
  没想到年过四十好几之后,再度又穿上有点让人心虚的球衣,和与自己球技不相吻合的球鞋,主要的原因已经不是年少时对篮球的憧憬与梦想,而是为了日渐增高的体重与血压。次要原因好像依然没变:除了篮球,自己真不知道还能选啥?!说真的,叫四十来岁的男人上场打篮球,凭借的已不是梦想与体力,而是回忆与念力!记忆中的自己,无论是上篮、扬球或者跳投,所有动作都是心手同步,一气呵成!但是,如今展示出来的都是分解动作,像是一个指挥系统出了毛病的中风患者,念头永远跑在身体的前面。
  根据我爱人同志的场边忠实观察,孙大国手跳起来的高度,竟比站着还矮上三、两公分。苍白颤抖的两腿,毫无肌肉的弹性,虽然从口中发出的悲壮音效,让人觉得仿佛已经冲天扣篮,其实只是两腿痉挛式地回缩了一下,脚跟一离地,人就往下坠,因为地心引力特别喜欢吸引肥胖的身躯。
  现在的年轻人打篮球,大都是受了NBA或是日本篮球漫画的影响,所以人人都成了篮球黑洞,球只要一被他们吸进手里,就再也不必指望吐出来。没有人在意整体的表现,只求自己独家到底。所以,我们这种年老色衰的害群之马并不碍事,根本就没有人重视“群”的存在,何“害”之有?这完全是因为年纪大而产生的多虑。另一个原因,是这些年轻人相信人性本恶,所以在球场上不太敢对主管阶级的老人家出手过重,深怕日后老贼们在工作上公报私仇。
  怪不得有时候我心血来潮,像走路一样地散步上篮,竟然发现自己内力惊人,前面挡路的人群如同碰见无形罡气一般往两旁倒去……。当然,结果还是一样,志在上篮,不在进球。
  因为我打球时太过入戏,浑然忘我,跳起来自以为是罗德曼去抓篮板,结果落下来时却踩到别人的脚上——不要踩别人的脚,否则死的会是你!这句话,至少在篮球场上是至理名言——之后的两个多月,我先后用爬着上厕所,到拄着两根拐杖用三只脚走路,再到不用手杖、一拐一拐地拖着一脚前进,复原的状况可谓差强人意,离篮球场的距离也一天比一天近!
  但是,没想到爱人同志又幽幽地对我说:“对篮球来说,你年纪太大,所以复原得慢!是不是可以认真考虑放弃篮球……。”我的回答是,之所以拖这么久还没有重新登场,主要原因并不是脚伤尚未复原,而是我一直还没想起来,那一场告别球场之战,到底是踩到哪一个家伙的脚才造成饮恨的。事后多方打听,没有一个愿意承认。所以,直到现在我还在想,只要有了答案,马上就披挂上阵复仇,一刻也不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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