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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利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四中队执勤民警在南环大道和国道交汇处开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路检路查行动。16时许,执勤民警对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X脸色通红疑似酒驾。于是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调查。
当民警问及X脸红的原因时,X振振有词地说:“因为我吃了槟榔呀!”
面对眼前这位“大忽悠”,民警当即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X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0mg/ml。面对“铁证”,男子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酒驾。
经查,当日12时许,X在朋友家喝了二两白酒。16时许,自认为上午喝的酒已隔了几小时,且自己头脑清醒,便大胆驾驶三轮车回家。
在回家途中遇民警检查,X担心酒驾被查,于是“忽悠”脸红的原因是吃了槟榔,没想到最终还是露了“馅”,难逃法网。
来源:利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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